對超商女店員來電!他四度跑超商追愛 慘被打槍還吃官司

對超商女店員來電!他四度跑超商追愛 慘被打槍還吃官司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竹縣

到底是追愛還是變態?新竹縣1名33歲吳姓男子,對超商女店員小芬(化名)來電,去年9月間,四度跑去超商,想利用消費名義與小芬聊天,甚至將剛買的咖啡直接丟門口,並進入店內表示還要買一杯。最後,吳男不但被小芬打槍,還被對方報警提告,法院的判決結果也於近日出爐。

據判決書記載,吳男對超商女店員小芬產生愛慕之情,積極展開追求,雖在事後遭女方打槍,但仍不死心,先是在去(2022)年9月9日跑到超商逗留,見小芬不在,竟直接將手中剛買的咖啡丟門口,接著返回店內,說要再買一杯,讓店員氣得報警,吳男見情況不妙才離去。

然而,同年9月12日,吳男又再次前往超商,並於結帳櫃台前停留5分鐘,即使小芬求他離開,吳男也不聽,直到店裡其他同事告誡才離開。14日晚上11點多,陰魂不散的吳男再度現身,同樣想跟小芬聊天,逼得對方回絕後直接躲進後場辦公室,這才打消吳男念頭;隔日凌晨4點,他又跑進店裡待了10分鐘,藉故要買東西,再度拜託小芬跟他談話,但同樣遭到拒絕,直到客人陸續上門,他才不甘願地離開,種種行徑讓小芬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提告。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吳男不思以理性方式和小芬互動,反而屢次做出騷擾行為,造成對方心生畏懼,行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且過去無任何前科,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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