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垃圾要自己丟 少年怒罵清潔隊員「3字經」判賠1萬2

不滿垃圾要自己丟 少年怒罵清潔隊員「3字經」判賠1萬2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與當事者無關/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市一名邱姓少年今年8月12日,不滿桃園市清潔隊員蘇姓男子要求須自行丟垃圾袋進垃圾車,當場辱罵對方三字經。蘇男不甘受辱,憤而向法院提告,該案10月5日在少年法庭開庭,法官要求邱男當面向蘇男道歉,並賠償1萬2000元,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整起事件發生在8月12日下午4點左右,桃園環保局表示,蘇姓清潔隊員在八德區廣興路收運垃圾時,示意請邱姓少年將自己的垃圾袋丟進垃圾車,卻造成對方不滿,對其飆罵三字經。蘇男不甘被公然侮辱,一氣之下告上法院,10月5日在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開庭,法官當庭要求邱姓少年須向蘇姓隊員正式道歉,並賠償1萬2000元,雙方達成和解,不過邱男及其監護人還要到法院上法律輔導課程,加強法治教育。

環保局重申,每位清潔隊員在工作崗位上都相當認真盡責,在桃園大街小巷不分晝夜、不畏風雨,做好環境清潔工作,絕不允許隊員受到任何言語上的侮辱,或是肢體上的挑釁,如果民眾逾越這條紅線,絕對依法追究到底,絕不寬貸。

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表示,希望所有市民朋友都能體諒2000多位幕後無名英雄的付出及辛勞,彼此將心比心,相互尊重,多點鼓勵,少點責難,因為有清潔隊員的辛苦付出,才讓我們得以享有乾淨整潔的市容環境,在街頭巷尾遇見辛勤工作的清潔隊員時,請不吝嗇向他們表達感謝之意,每一句加油、打氣,都是給所有清潔隊員最大的鼓勵與肯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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