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私訊性暗示騷擾 軍粉版主追女律師反吃官司

屢次私訊性暗示騷擾 軍粉版主追女律師反吃官司 | 華視新聞
示意題/與當事人無關/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屏東縣一名許姓男子為軍事粉專經營者,因緣際會認識一名女律師,並隨後展開追求,還屢次傳送性暗示字眼,事後遭對方拒絕、封鎖,便心生報復3度跑到該女住處拍下違停照檢舉。女方最終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屏東地院依跟蹤騷擾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是軍事粉專的經營者,因2016年合作公共議題而認識女律師,許男便開始展開追求,曾傳送「晚上約吃飯嗎?」「下午要約咖啡嗎?」「你傍晚會在嗎?拿東西給你」等訊表達愛意,還送巧克力給對方。

許男甚至在後頭開始傳送性暗示的字眼,比如:「汙水導致尿道感染」、「女人的那個地方是最脆弱最容易感染的」、你不知道我在講的大學刑法課是什麼意思?」「一篇情色文學」等等,讓女律師不堪其擾,決定封鎖。

許男見追求無果,心生不滿,就在去年2月、5月、7月間,3度跑去女律師的住家樓下,拍攝其車輛違停的照片檢舉,並貼在社群媒體上讓網友公審,最終女律師忍無可忍,將臉書截圖、監視器畫面蒐成證據,同時報警提告。

許男在法庭上辯稱,「我去她家附近對她的車輛拍照,僅為證明這位公眾人物長期違規停車,佔用公用資源,僅此而已,並沒有意圖性騷擾。」

屏東地院認為,從許男拍攝車輛的照片中,除了有女律師的車輛,附近也有其他車輛停放,但許男特別針對女律師的車輛拍攝上傳至臉書,顯示其舉動是針對女律師所做。考量2人的互動情形及過往情誼,明顯是許男出於報復心態,足以造成對方心生畏懼,影響到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最終因許男犯後態度不佳,任何悔意之心,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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