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偷拍高職女還PO網販賣 辯「只是想留念」法官重判9年

男偷拍高職女還PO網販賣 辯「只是想留念」法官重判9年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臧姓游泳教練去(2022)年和一名就讀高職的未成年少女行房,他當時趁著女方洗澡之際,偷偷開啟錄影功能,並將雙方性行為的過程製成影片公開販售,即使女學生要求下架也置之不理,還直接封鎖對方,最終吃上官司。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臧男雖坦承竊錄、販賣行為,也和受害女學生和解,卻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2年2月22日,一名從事游泳教練的臧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這名高職女學生,並邀約對方至台北市一間商旅開房,當時女方先行洗澡,臧男趁空檔偷開手機錄影功能,私自竊錄雙方性行為的過程。

事後,臧男將影片上傳至各大網路平台,以每部400至500元的價格,販賣偷拍影像,共獲利3萬元左右。直到去年12月,女學生經友人告知,影片被散布在成人色情網站和社群網站,便立即私訊臧男並要求下架影片,但男方第一時間矢口否認,並說:「可能是妳跟其他人拍的影片被外流」,甚至直接封鎖她,女學生便決定報警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女學生指出,她和臧男認識後,有互相追蹤對方的 Instagram ,自己也有在帳號註明就讀高職、穿著學校制服的限時動態和照片,所以臧男知情自己在學一事;臧男則辯稱,女學生看起來很成熟,不像高中生,而女方的 Instagram 有PO出和朋友飲酒作樂的照片,並稱「雖然有看到女方穿學校制服的照片,但我覺得可能是夜校或是有休學過、也有可能是 Cosplay (角色扮演)」,喊冤自己真的不知道女方未滿18歲,至於為何偷拍影片,臧男稱只是想要留念,沒有要販賣的意思。

法官勘驗兩人的聊天紀錄,發現臧男和女學生說:「我賣的影片沒有露臉,我剛開始的時候,有賣幾部無碼的,想說比較會有人看,後來發現有些人會外流,所以就改成不露臉,我賣的客人不可能那麼瞎。」可見臧男原先就有販賣性愛影片牟利的意圖,加上警詢時自己就坦承拍攝目的為「想要上傳網站賣錢」,不採信其說詞。

台北地院認為,臧男為求聳動,將女學生的正面長相完整拍攝,再將影片內容大肆上傳至網路平台,絲毫不顧女方身分完全暴露的後果,對未成年少女的身心造成重大戕害,手段惡劣、自私至極;臧男犯後雖坦承竊錄、販賣行為,也和受害女學生和解,卻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意圖營利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犯罪所得、犯案手機、偷拍影片檔一併陌收,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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