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被亮球棒 外送員控報案1年仍「偵查中」

吳烈安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報案後等了一年都沒有回應,報案者怒控警方吃案!台中一名林姓外送員去年9月,在路上和人發生行車糾紛,當時對方拿出球棒,邊怒罵邊靠近,外送員趕緊報案,不過雖然提供對方車號和駕駛姓名,過了一年多,最近打去詢問,警方卻說在「偵查中」,外送員很不滿覺得被吃案,偵辦案件的警方回應,當時有要求駕駛到案說明,但對方沒有來,承辦的員警又一時疏忽,將卷宗放在抽屜,沒按規定交給偵查隊,坦承的確有疏失。

當事外送員VS.轎車內乘客說:「你們是有問題嗎,(怎麼了嗎)。」外送員將黑色轎車攔下,要和駕駛理論,但雙方越講火氣越大,當事外送員VS.轎車內乘客說:「(我們沒肇事啊),一定要肇事嗎一定要肇事嗎,(我們是不是可以走了)。」車上的人認為沒撞到,覺得莫名其妙,外送員則不斷指責,對方開車開的很危險,車上的乘客紛紛下車,駕駛更耐不住性子,拿著球棒走向外送員,當事外送員VS.轎車駕駛說:「然後呢(然後你攔我們車啊),然後呢我沒攔你車啊。」這時另外一台白色轎車的乘客也走過來,眼見對方人,越來越多外送員連忙報警,當事外送員(聲源)說:「非常的囂張啦他們在競速啦,就是差一點撞到我,我才會跟他們講說,是怎麼開車的。」

行車糾紛發生在去年9月,外送員說,事發隔天就去報案,也提供了影像車號甚至駕駛名字,但一年來都沒下文,最近想起來一問之下,警方卻說還在偵查中,當事外送員(聲源)說:「很不高興也很不爽,因為這案件都還沒有送出去,1年又2個月嘛,就420幾天啦。」偵辦案件的台中警方回應,當時有立刻要求轎車駕駛,到案說明不過對方沒來,結果承辦員警就把資料卷宗,放進抽屜忘記了,台中第一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李嘉揚說:「相關卷證資料未於規定於時效內,呈報分局偵查隊而有疏失,本分局將依規定懲處。」

台中警方坦承疏失,但強調不是吃案,接下來會積極偵辦,但報案超過一年沒下文,還要自己問才開始追查,外送員說雖然接受警方道歉,但還是覺得太扯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