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去(2022)年前往百貨公司送修眼鏡,因此認識已婚櫃姐林姓女子,而陳男不顧女方人妻的身分,執意展開追求,並發展婚外情,去年還在百貨的地下停車場發生10幾次的危險性行為,被林女丈夫發現,氣得向陳男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一審判賠25萬元,林女丈夫不服上訴,二審高分院的判決金額出爐。
判決指出,陳男因眼鏡損壞,2022年跑去一間百貨公司送修眼鏡,因此認識櫃姐林女,不過陳男明知對方已婚並育有子女,仍執意追求,導致雙方發展出婚外情,自去年7月1日至10月30日間,多次在百貨地下停車場偷偷約會,除了車內聊天數小時,還有親吻、撫摸私密處,及至少10餘次的危險性行為,最終東窗事發,林女丈夫氣得向陳男求償60萬元。
高雄地院一審開庭時,陳男並未到場,只有提出書狀表示自己因不善言詞表達,不方便出庭,也替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自責,除了道歉其餘無話可說,也請求林女丈夫的原諒。
高雄地院認定,陳男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25萬元,但林女丈夫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與林女發生多次不安全性行為,增加林女丈夫於不知情下罹患疾病,及扶養無血緣關係子女等風險,認定上訴有理,改判陳男賠償50萬元,不得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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