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嗆公婆「縱容自己兒子外遇」挨告 法官判罰5000元

人妻嗆公婆「縱容自己兒子外遇」挨告 法官判罰5000元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人妻認為丈夫有婚外情,心生怨恨,前年跑去公婆家門口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甚至製作「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的傳單內容,並廣發至各處。丈夫不甘受辱,離婚後對她提告,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傳單內容未指名道姓,因此這部分獲判無罪,但當街指責丈夫外遇一事,則依誹謗罪判人妻罰金5千元,全案可上訴。

全案發生於2021年6月25日中午12點,人妻在公婆住家門口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同年9月16日,她甚至製作一份傳單,內容寫下:「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陳老師,請問你都是這樣教學生與孩子的嗎?」並於住家騎樓、道路發送,讓丈夫相當不滿,認為名譽受損,將妻子一狀告上法院。

高雄地院審理時,人妻在法庭解釋,她說的縱容外遇一詞屬於事實,並非出於惡意;法官則認為,傳單上的陳老師在高雄比比皆是,一般人無法憑內容就知道是在罵丈夫,所以人妻這部分獲判無罪。

不過,法官指出,因丈夫非公眾人物,也沒有擔任、參選公職人員,是否外遇和公共利益無關,以目前社會通念,確實足以貶損丈夫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誹謗行為屬實無誤,最終依誹謗罪,判處人妻罰金5千元,可服勞役折抵,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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