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案國民法官宣判 男殺害暗戀同事判無期

黃種瀛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男業務員,去年10月向另一名暗戀的男同事告白,遭到拒絕,業務員一氣之下,用牛排刀朝對方行兇致死,法院經過5天審理,29日依殺人罪,判處業務員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這個案子,也是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宣判案件。

發生在2022年10月,從事電商直銷業務的黃姓男子,因為向暗戀的同事施姓男子告白,遭到拒絕,黃姓男子一氣之下,闖進同事租屋處,用牛排刀猛刺施姓男子,造成對方大量失血致死,業務員坦承犯行,被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這也是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宣判案件,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在今年的1月5日分案,為全國的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宣判的結果被告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國民法官制度,112年元旦正式上路,除了少年刑事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外的案件,只要是檢察官提起公訴,並且是地方法院一審案件,以及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徒刑,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都要有國民參與審判,而國民法官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和6名國民法官組成,共同進行「事實認定」和「法律之適用與刑罰之量定」,在科刑認定上,以開庭法官人數過半數意見量刑,如果是死刑科處,則必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而黃姓業務員殺害同事,被起訴的時間正好在制度上路之後,成了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案件,判決結果也備受注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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