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員淪詐騙慣犯 8人受騙上當  法院判關1年4月 

高雄警員淪詐騙慣犯 8人受騙上當  法院判關1年4月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王姓警員2022年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並向對方稱可販賣低於市價的手機,透過詐騙話術得手11萬7,000元,即便事後離職仍不作罷,利用警察服務證的照片,陸續對6名被害人詐騙,事後遭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王男1年4個月有期徒刑,也被認定嚴重損害服務機關及高雄市府聲譽,送往懲戒法院審理,判決結果近日出爐。

本案發生於2022年間,王姓警員透過 PTT 帳號認識黃姓被害人,並以 LINE 向對方佯稱可販賣低於市價的手機,讓被害人信以為真,於同年1月5日至1月28日間,共匯了7筆款項給他,不法所得11萬7,000元。

王姓警員接著又對另位因警局報案,進而結識的被害人下手,並向對方佯稱可代為操作博弈網站,且保證獲利;被害人不疑有他,於2022年1月18日至2月28日間,一共匯款6次,不法所得7萬1,000元。

此外,王男在2022年2月11日離職後,食髓知味的他,又拿著警察服務證的照片,另詐騙6名被害人,事後東窗事發,被害人氣得報警提告。

刑事部分,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王也被認定嚴重損害服務機關及高雄市府的聲譽,被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指出,王男除了觸犯刑罰法律,還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所定公務員應誠信, 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之旨,而王男身為警察,竟視誠信如無物,先後對不同被害人屢施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接續處分其財產而受有損害,金額也非微小數目,事證明確,判決休職期間2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