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遭撞亡! 肇事主因「違騎人行道」家屬難接受

張德生 盧以馨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板橋一名高齡83歲老翁,去年10月人行道上騎電動二輪車,跟一輛要右轉的半聯結車,發生擦撞,傷勢嚴重引發敗血症,住院兩個月後死亡;死者家屬事後申請肇責鑑定,結果交通局認定,騎士違規騎在人行道,沒禮讓車道上的半聯結車通行,才是肇事主要原因,讓家屬難以接受,明明是駕駛沒禮讓老翁通行,才會發生意外,除了打刑事官司,也準備提告民事求償。

阿伯騎著電動二輪車來到路口,一輛半聯結車碰巧要右轉,砰一聲雙方發生擦撞,阿伯直接被輾進車底,駕駛趕緊把車臨停路邊,下車查看他的傷勢,但對方右腿骨折,傷口引發敗血症,住院兩個月不幸死亡,但家屬申請車禍肇事鑑定,被撞死的爸爸,居然成為肇事的主因,讓兒子不能接受,死者兒子說:「(半聯結車)沒有停就直接撞上了,然後裁決所說我爸爸是違規,違規騎在人行道上,那個點跟這個點不一樣嘛,怎麼可以你說他,因為騎在人行道上,所以騎到這邊被撞是主因。」

當時高齡83歲的死者,騎在人行道上,疑似要直行去待轉區,被轉彎的大車撞上喪命,事後事故鑑定結果,肇事主因是死者違規行駛人行道,進入道路時,沒有讓車道上行駛中的半聯結車先行,肇事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則是次要原因,死者兒子說:「要看這個事故的起因,他們比例多少,他們說他們只願意再出,就是說加起來3百萬要解決,我說你們太...,把人命當作真的是在草菅人命。」律師林冠宇說:「(老翁)他是騎所謂的電動二輪車在人行道上,對於聯結車來講,(駕駛)他是無法預期說,他在行駛的過程中,有一台機車從人行道竄出來。」

死者當時騎微型電動二輪車,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才能上路,不可以騎上人行道,最高可開罰1200元,警方認定,阿伯當時行駛在行人穿越道,已經明顯違規,但看看父親三個月前,每天澆花身體還很硬朗,現在卻因為車禍天人永隔,兒子對肇事判定有疑慮,除了打刑事官司,也準備提告民事賠償討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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