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涉擄人勒贖伏法已24年 監院調查報告曝恐是冤案

黃佩華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憲法法庭審理死刑存廢,將在下個月做出判決,監察院日前送交1份調查報告,內容是26年前,一起擄人勒贖命案。嫌犯是離職員警盧正,雖已被執行死刑,但監委表示,經過各領域專家鑑定,包括死亡時間、犯案工具都與事實不符,甚至自白,都有很高的受污染可能,案情會不會逆轉,備受關注!

盧正家屬說:「快點來人。」盧正的大姊跪在警局前,指控警方逼供,一度哭到體力不支,盧正家屬說:「真的是人命關天啊。」雖然已經執行死刑,但家屬不放棄,四處替盧正平反,直到4年前向監察院陳情,才有了進展,監察委員高涌誠說:「他到死刑前都還在喊冤,令人驚駭的是最後,在場的書記官其實是照實記錄,受訊問人拒簽並欲咬舌自盡,最後還是有一個指紋在,似麻醉後再補蓋指紋,麻醉了怎麼再補蓋指紋。」

26年前離職員警盧正,被指控涉及擄人勒贖命案,1997年犯案,歷經一二三審,直到2000年執行死刑,但啟人疑竇的是,女子遇害之後2天被棄屍,但在棄屍前1天,警方就已經跟蹤監控盧正,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科學證據也會說話,監察委員王美玉說:「膠帶上採不到指紋,為什麼沒有指紋,盧正就說他是用他的襪子,套在他的手上,用這樣硬是把它扯斷,用手撕的話是不是會捲在一起,不可能切口是很平的,所以這個跟事實也不吻合。」

雖然盧正已經伏法,但心理學專家翻閱所有的自白紀錄,發現盧正經過31個小時馬拉松式的不間斷警詢,最後才自白犯案,鑑定報告指出,自白受污染的機率很高,監察委員高涌誠說:「死刑應該是要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可是現行實務都是用函,我們嚴苛一點要求,其實也是草菅人命。監委把調查報告送交憲法法庭,時間點就在死刑存廢釋憲案宣判的前1個月,是否會有逆轉,外界都很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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