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涉性騷女部屬 法院判撤職2年併罰30萬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涉性騷女部屬 法院判撤職2年併罰30萬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莊碩漢臉書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就職後不到1年,2023年被爆出性騷醜聞,總統府也在2023年6月21日傍晚發布准辭人令。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莊於執行公務期間違反部屬意願,握著女秘書的手約20分鐘,除了稱她「很可愛」,還要求到房間討論公務等言語、肢體騷擾行為,最終被監院通過彈劾,同時移送懲戒法院。一審法官認為有懲戒必要,判莊碩漢撤職,停止任用2年,併罰款30萬元,仍可上訴。

監院彈劾案文提到,莊碩漢時任駐泰代表處大使兼館長,但於2022年12月3日至6日出差執行公務期間,基於長官部屬上下權力不對等關係,違反女秘書意願,在車內握她的手約20分鐘,不但稱其「很可愛」,甚至開口邀約女方到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行為,令女秘書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但礙於莊的權勢不敢聲張。

監院認為,莊碩漢身為機關高階主管及駐外人員、代表國家,本應嚴守行政倫理,謹慎端正言行舉止,避免男女同仁共處、碰觸對方身體部位,以莊重公務形象,具體實踐並捍衛性別平等精神,竟未能嚴守分際,對該女部屬所為行止失檢失據,造成女方身心受創,損及人格尊嚴,戕害政府機關形象,違失情節重大,不容姑息,因此予以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一審法官審酌後,認定莊碩漢有懲戒必要,判撤職、不僅停止任用2年,還要罰款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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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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