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伸港小姊妹遭撞不治 74歲無照翁判刑1年2月

彰化伸港小姊妹遭撞不治 74歲無照翁判刑1年2月 | 華視新聞
圖/ 資料照

林禎倚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縣伸港鄉的陳姓3姊弟,去(2024)年2月22日傍晚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74歲蕭姓男子超速撞飛,造成2死1傷,10歲姊姊及9歲妹妹不治身亡。彰院今(30)日公布判決書,法官審理後認定,蕭男無照駕駛、超速且未禮讓行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仍可上訴。

事故發生於去年2月22日傍晚6時許,蕭男駕車行經伸港美港路與建國路口時,未注意而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陳姓3姊弟,3人遭撞飛在地,姊姊頭部重創送醫,於同年9月5日不治;妹妹則有雙側硬腦膜下出血等情形,於同年10月29日逝世,弟弟則僅受輕傷。

審理期間,蕭男稱未看見被害人,等到發現時被害人已在車前,辯稱當時被分隔島的樹木遮掩,否認有過失。而法院調閱行車紀錄器及現場勘驗後認定,蕭男時速高達77.264公里,超過70公里速限,路口照明良好、分隔島並無樹叢遮擋視線,應能及時發現行人並減速或停車。

法官認為,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遇行人,無論有無人員及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過,且駕駛應注意車前情形,蕭男應注意而未注意,確實有過失。

法院考量蕭姓男子符合自首條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一審依其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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