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報
記者/林芷妡
針對網路假訊息審核機制,行政院將修正「數位傳播通訊法」,而有學者認為,針對來自境外會影響國安的假訊息才需公權力介入,否則嚴重將導致打擊與限制言論自由市場。
根據中央社9日的新聞,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上午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行政院將修正「數位傳播通訊法」,增列政府機關或檢舉人如果發現有人在社群網站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社群平台進行事實查核,若查證屬實,業者必須在時限內下架,否則將處以罰鍰。
根據中央社9日的新聞,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表示,並不認為假訊息需要靠公權力來打擊與規範,而是要讓「真消息在言論自由市場勝出」,政府可以提供真消息傳播,至於孰真孰假應讓閱聽人自行判斷。
據報導,賴祥蔚還補充道,假訊息可分為兩類,若有充足證據顯示是來自境外的假訊息,且會影響到國家安全,才需要公權力介入,但其他的可回到法律途徑就好,修法要考慮可行性問題,很可能社群平台會因為檢舉就直接下架訊息,如此將會打擊與限制言論自由市場。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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