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Hydis關廠工人今年2月至7月來台抗爭,過程遭警方非法逮捕並交內政部移民署遣返,連聲援者也吃上官司。八位台灣聲援者遭檢方以違反《集遊法》29條、《刑法》354條「毀損罪」、309條「公然侮辱罪」三項罪刑起訴,1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聲援者召開庭前記者會,抗議檢方濫用法條,打壓聲援的社運青年,試圖使社運噤聲。
當日開庭前調解庭中,永豐餘大樓總部所在的信誼大樓代表針對非告訴乃論部分的公然侮辱罪及毀損罪,決定不提告。最後楊尚恩、潘誠佑、謝長宏三人被依「妨礙公務罪」起訴,陳秀蓮、林伯儀、盧其宏則被依《集遊法》起訴。
工人跨海抗爭風波不斷 聲援民眾吃上官司
Hydis公司為永豐餘集團子公司元太科技在韓國投資的面板廠,今年年初,公司宣布不堪虧損,關閉生產線並解雇超過300個員工。元太科技透過授權生產線研發的FFS視廣角技術光是去年賺進新台幣29億元,卻不優化生產線任其老舊,最後以此解雇員工。
工人於自今年2月開始,共分四波跨海來台。抗爭在5月12日工會前會長裴宰炯自殺後升溫。6月3日當天,約50位聲援者陪同韓國工人及裴宰炯遺孀李美羅到總統府前陳情,期間盧其宏拿麥克風呼喊口號,檢方依此認定盧其宏為首謀,依《集遊法》起訴。同日警方到聲援民眾所在的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仁愛路住家前,拆除聲援民眾搭建的裴宰炯靈堂及帳棚。聲援者楊尚恩、潘承佑爬上載送帳篷、坐墊的攤販車,潘承佑躺在物品上,試圖阻止車輛通行。檢方認為兩人行為對執法警察造成「強暴脅迫」,違反「妨礙公務罪」。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表示,當天只有十多位台韓民眾留守,警察以優勢警力清場,卻挑兩位同學起訴。許仁碩表示,同學自知會被抬離,躺在車上只是為象徵性表達訴求,過程也沒有造成任何警員受傷,卻被扣上妨礙公務的罪名。他質疑,數十名警察抬一兩位學生,如何對警察造成強暴脅迫,「民眾躺在地上,警察就害怕得無法執行公務了嗎?」
實踐大學媒體傳達設計系學生楊尚恩則表示,6月3日警方清場時,他抱著自己的置冰箱坐在路旁,卻被警方拿走,他要求警方歸還,警方表示物品在公務車上,於是他上車取物,結果就被依妨礙公務逮捕。
集遊法「首謀」不易定罪 以妨礙公務起訴案件增
過去檢方多以《集遊法》29條起訴參與社運的「首謀」。近年來,社運者被依「妨礙公務罪」起訴案件也有上升的趨勢。全國工人連線成員盧其宏認為,依照《集遊法》,警檢必須舉證被告有指揮群眾、聚眾不解散的行為,加上103年大法官釋憲《集遊法》部分違憲,正當性受爭議。相較之下,「妨礙公務罪」則由警察自由心證,警方若認定現場民眾有妨礙公務的嫌疑,便可以將民眾依現行犯逮捕。「警方用《集遊法》一場行動辦不了幾個人,但妨礙公務的話他誰都可以辦。」
近來被依《集遊法》起訴的案件,結果多為無罪,而妨礙公務案件判決結果則無明顯傾向。許仁碩表示,由於許多案件仍在審理中,因此還需要等更多判決結果定讞,才能透過判決統計觀察出妨礙公務的定罪率。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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