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芸
【記者李昕芸綜合報導】國立清華大學10月25日於教務會議,通過廢止「特殊選才免雙二一制度」,引發以特殊選才入學的「拾穗計畫」學生(以下簡稱拾穗學生)不滿。他們認為此舉違反拾穗計畫強調「不以一般學業成績衡量學習成果」的精神,不過校方則回應,廢止該法條是為避免部分學生濫用免雙二一制度。
「拾穗計畫」是清大於西元2015年開辦的特殊選才招生管道,強調不以學業成績為招生標準,讓具特殊專才的學生通過面試即可入學。校方為保障拾穗學生學習權益,設立特殊選才免雙二一制度(以下簡稱免雙二一制度)。拾穗學生、清大學生郭晏瑜解釋,不是所有拾穗學生都能跟上教學節奏,當成績無法反映學習成效時,學生能藉此法條提出專案報告,向教務長說明自身學習狀況,避免遭到退學處分。
清大教務長戴念華表示,免雙二一制度立意良善,但有少數學生將此規則誤解成特權。他們認為只要透過特殊選才入學的學生,都可以免雙二一避免被退學。「我們刪除這個條文是希望能讓學生在求學上多點警惕,也不要讓這樣的條文讓他們有所誤解。」戴念華強調,不論是否為拾穗學生,只要面臨即將退學情況,校方都會出面了解並討論是否網開一面,不會因為刪除條文,便使學生遭遇求助無門的困境。
郭晏瑜說明,儘管真正需要此制度的學生不多,但它仍有存在的必要性。沒有法條的保障後,當拾穗學生遭受退學處分時,即便他能說服教務長退回處分,可能還需要面對師長和其他學生的質疑。「如果真的被這樣保回來了,有多少人會質疑學校這樣做的正當性?有多少人會質疑這個學生的能力?」他認為,免雙二一制度對拾穗學生是一個最簡單的保障。
本次會議攸關拾穗學生權益,會中卻無拾穗學生參與。校方回應由於法條廢除不影響在學學生,故未邀請拾穗學生出席。清大學生會長、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學生蔣秉翰透露,會中的學生代表事前有私下詢問幾位拾穗學生意見,會議過程中,學代雖努力為拾穗學生爭取權益,但學代仍佔少數,再加上多數教務委員對拾穗計畫不甚熟悉,最終教務會議仍通過此案。他認為,雖然讓拾穗學生參與教務會議不符章程,但仍應在會議中請拾穗學生分享看法較為妥當。
目前廢止案已在教務會議通過,尚需經校務發展委員會與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後才會送交教育部審核。郭晏瑜提到,在下一階段校務發展委員會之前,會與其他拾穗計畫學生積極與校方溝通,期待凝聚雙方共識,共同保障未來特殊選才學生學習權益。戴念華也表示,校方非常樂意了解學生對此條文的想法。
此法條通過後,儘管不會影響在學學生權益,但郭晏瑜仍憂心,未來利用特殊選才入學的學生將不再擁有此法條的保障,不只難適應現行大學教育體制,若成績未達標準,恐怕還得面對無法在清大繼續就學的可能性。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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