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珮慈、吳曼嘉、張佳琪、徐品蓁
【專題記者阮珮慈、吳曼嘉、張佳琪、徐品蓁綜合報導】茂密的林木能淨化空氣,同時孕育豐富自然生態。屏東縣萬巒鄉有一大片森林,是20年前台灣糖業公司(以下簡稱台糖)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的「平地造林」政策,所打造的一塊淨土。該政策以20年為造林撫育期進行獎勵金補助,即將在2022年到期。因此台糖配合農委會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提出「農業經營結合太陽能專案計畫」(以下簡稱營農型光電計畫),預計將200公頃的經濟林地回歸農業使用,並裝設太陽能發電板發展綠能,作為全台首個農電共生專區。不過2月8日台糖在萬巒鄉舉辦說明會解釋該計畫時,卻引發當地居民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砍樹種電不但破壞自然生態,更有違減碳本意。
台糖擬砍200公頃樹種電 居民憂生態觀光俱損
1990年代,隨著製糖成本提高、糖業國際價格低迷,台糖減少製糖,並配合政策砍伐甘蔗林,種植包含小葉欖仁、無患子、桃花心木、黑板樹、台灣櫸木、水黃皮等樹種。經歷多年之後,造林地的物種日趨豐富,近四、五年還出現鳳頭蒼鷹、野兔等野生動物。附近道路沿途形成林蔭大道,是當地居民十分自豪的公路風景。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草率的決定。」住在萬巒市區的張慧絹,經常與孫子在沿山公路的自行車道騎乘腳踏車享受芬多精。他見證萬巒樹林從無到有的過程,喜好觀察四季林相的變化,有時還會看到飛禽盤旋於空中。他認為只有未受到污染的地方才能看到如此景色,因此得知台糖預計砍樹作為農電共生專區時,張慧絹相當錯愕也無法接受。
自1992年開始,農委會為推動特色休閒農業旅遊,積極協助各休閒農業區和休閒農場營運。20年來養成的不只樹木,連帶涵養當地的土壤、生物和空氣,促進許多休閒農業區推出相關生態觀光活動,如「呼叫貓頭鷹」、森林生態導覽等。屏東縣沿山觀光休閒農業協會理事長林碧山認為,樹林花費多年培育,已成為生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緊扣當地居民生活,貿然伐木非常不妥。屏東縣沿山觀光休閒農業協會總幹事許鳳珠也指出,營農型光電計畫將對萬巒當地的三生——生產、生態和生活產生影響。一旦失去樹林,就可能減少蜜蜂數量,影響農作物授粉,連帶降低土壤營養素、含水量,以及微生物生長,導致生態失衡、豐富度降低,最終對當地生活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他補充,萬巒鄉森林面積廣大、整體生態完整且氣溫宜人,是許多國內外旅客放鬆休閒的地區,砍樹種電也有悖於農委會當初輔導休閒觀光的立意。
「這次是200公頃,誰知道下次是多少?」林碧山質疑台糖有許多沒有使用的土地,不明白為何政府選擇該片樹林作為計畫專區。對此,台糖再生能源小組生質能評估發展組組長梁耀光回應,為配合營農型光電計畫,台糖選址時排除平地造林計畫中的平地森林遊樂區、林相佳地區,以及地方政府未來五年內有規劃地區。萬巒鄉經濟林擁有集中、完整的大片林木,且與太陽能供電系統距離較近,在與屏東縣政府討論過後,才將該地選為光電計畫之用。
經濟林培育不當致林木脆弱 專家仍肯定森林正影響
事實上,台糖選擇的萬巒經濟林位於缺水地區,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森林經營組組長王培蓉說明,樹木在此本就不易栽植。「種植樹木的前六年要花很多時間除草、修枝、切蔓,因為蔓藤會遮蓋(陽光),斷株殘根會引起病蟲害。」由於台糖培育不當,經濟林樹齡雖然已近20,木質卻相當脆弱且林相不佳,經濟效益低。他補充,當初平地造林政策依據樹木成活率(註1)補助造林者,農民經常種植超過土地負荷量的樹木,造成林木彼此競爭生存空間、生長受限、樹木植株過小,未發揮其應有的經濟價值,萬巒經濟林亦是如此。
註1:在固定單位造林面積上,植物種植後能繼續生長的株數與總株數的百分比。
萬巒鄉經濟林中許多樹木都沒有葉子,王培蓉惋惜地表示,如果政府當初在適當時機介入管理,樹林應能發展得更完善。平地造林政策未將樹木成長過程列管並提供補助,間接促使所有者和管理者便宜行事。儘管如此,他仍強調樹林本身具多元環境效益,他說:「森林的好處其實不是從樹本身的體積或是面積來看。」樹木可阻止落塵,也能改變微環境的氣候和濕度,改變地下水含量和地表逕流。因此,他贊成保留萬巒鄉的樹林。
農業發展兼顧綠能產電 台糖望實現減碳目標
森林有蘊養環境的作用,但綠能也有減碳的功能。負責營農型光電計畫前期規劃的力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袁淑湄認為,經濟林的土地用途本為農地,營農型光電計畫只是將該地回歸農用,並發展綠能經濟。且營農型光電計畫依規定農作物產值需達國家平均產量70%,大面積的栽種也許能開展萬巒鄉新農業模式,創造工作機會,同時提升農業產值和糧食自給率。
袁淑湄進一步解釋,營農型光電計畫砍伐的是林相不佳的經濟林,而投入成本較高、生長佳的「環保林」將維持現狀。且環保林不僅生態品質較好,也可支持當地觀光產業。至於被砍伐林木的歸屬,袁淑湄說明,若無家具業者願意購買,較細的林木將會當場破碎作為養土肥料,或製作菇類培養包的材料,健康的樹木則可移植至農電共生專區周圍十公尺的綠帶隔離區。
至於太陽能發電效益方面,原先一公頃的土地大約可設置100萬瓦(MWp)裝置容量的太陽能板,但為符合營農型光電計畫中,太陽能板覆蓋面積不能超過土地面積40%的規定,能源局向台糖建議每一公頃土地設置270峰瓩(kWp)的裝置容量。根據能源局公布之「107年度電力排碳係數(註2)」,每一度電約產生0.533公斤的排碳量,而屏東地區日平均發電量為三小時,一年約可發電29萬5000度,梁耀光估算每年每公頃土地約可減碳158公噸,有望實現綠能減碳之目標。
註2:依據《電業法》規定,電力排碳係數指「電力生產過程中,每單位發電量所產生之二氧化碳排放量」。
取經日本農電共生 台電盼各方協商達共識
台灣首度在農地執行營農型光電計畫引起諸多爭議,專精於資源與環境管理、能源政策項目的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研究員羅良慧表示,台灣仍有許多可改進之處。羅良慧在《當農地種電時 — 淺論公告農業用地範圍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影響》一文中提到,台灣在發展農電共生時,應考慮「各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品質」,讓民眾了解政策理念與核心價值,進而共同規劃政策,也許就有機會找出綠能發展與生態保育之間的平衡點。
日本農電共生概念行之有年,雖然台灣與日本在營農型光電發展上條件不同,但仍有許多作法可供台灣參考。如2017年3月,日本千葉縣架設「匝瑳大型營農型太陽能發電系統」,選用荒廢農地作為計畫專區。該發電系統的賣電收入由當地居民主導,用來處理農業、教育等在地議題。三年間,該計畫復興十公頃農田,參與農家平均收入提升20%以上,當地年輕世代繼承、經營農地意願也大幅增加。
梁耀光認為,農電共生是日本相當成功的計畫,但台灣沒有將綠能設施設置於農業用地的先例,提供萬巒鄉居民參考或觀摩。他指出說明會上居民誤解台糖將砍伐所有樹木設置光電設施相當可惜,此計畫有助於土地利用與地方發展,亦可以開發綠能,假使地方完全不同意砍樹,農電共生計畫便難以執行。梁耀光期盼雙方能繼續協商,台糖保留部分樹林維持景觀,供民眾休閒,其他土地則投入計畫,「畢竟那裡是農地,不是林地。」他認為這樣才能創造雙贏。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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