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半小時沒熄火 駕駛被罰一千

 / 台南市

  停車不熄火的民眾小心了。台南市是國內第一個反怠速上路的縣市,全台灣也出現了第一位因為反怠速受罰的民眾,一位侯先生將汽車停在停車場半個小時,而人不在車上,被民眾檢舉,環保局依法開出了一千元的罰單。

  車子停著不熄火,排放出的二氧化碳,從即日開始,被抓到一次就是一千元。而成為全國第一位因為怠速被罰鍰的侯先生,搶到這個頭香,可一點都笑不出來。

  從今年一月一日宣導到現在,台南市環保局一再宣導,只要車子怠速超過三分鐘,就會罰鍰。儘管嫌錢難賺,不過法令就是法令,金額的部份,機車的罰鍰是五百元,小型車一千元、大型車則是兩千元。

  民眾就算不為環保,也要想想自己的荷包,下次停車千萬要記得熄火。(記者何正鳳、榮昊北、劉漢生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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