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舍非自住 東縣議長:無違法

 / 台東縣

  民眾爆料,指控台東縣議長李錦慧,把自己的公務官舍讓給妹妹和妹婿住,但李錦慧出面解釋,是請妹妹幫忙管理、打掃官邸,並沒有違法。

  議長官邸門口有車有佈置,裡頭有人住,窗內有名婦人拿著掃把在打掃。原來這一名婦人就是台東議長李錦慧的妹妹,她強調自己只是偶爾來住兼打掃。但有民眾爆料指控,議長公器私用,官邸提供給妹妹和妹婿居住,議長也承認。
  
  民眾爆料的內容還不只如此,說李錦慧不但95年8、9月間以「公務考察」名義到越南觀光玩樂,還常在議會顧問室賭博賭到三更半夜。

  強調自己的行為絕對合法,台東縣議長李錦慧對外界的質疑一一澄清,但是公務人員的一舉一動,都得攤在陽光下檢驗,除了合法,似乎也得要考量一下社會大眾的觀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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