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
雲林縣長蘇治芬因為涉嫌收受垃圾掩埋廠商賄賂,被檢方拘提聲押。法院裁定六百萬交保,不過蘇治芬她拒絕交保,還刻意把銬上手銬的雙手舉高,大喊抗議。下午法院再開合議庭,裁定羈押。
在地檢待了十六個小時,神情帶著不滿的蘇治芬,走入聲押庭,一路都將銬著手銬的雙手舉高,表達憤怒。蘇治芬因為涉嫌收受廠商賄賂,一早起床就被強制拘提晚間聲押,一直到隔天凌晨兩點半,法院裁定六百萬放人。但蘇治芬拒絕交保以示抗議,蘇治芬家屬也不準備籌錢。
倒是不少支持者,一邊為蘇治芬喊冤,一邊掏錢出來要救縣長。檢方調查「璟美環保科技公司」為了順利取得垃圾掩埋場營運執照,涉嫌拿十張面額總共五百萬元的支票,透過中間人交給蘇治芬行賄,檢方以罪刑重大提出聲押,法院原本裁定交保,但蘇治芬不認罪,拒絕交保,法院於是再開合議庭,重新裁定,將蘇治芬羈押。(記者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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