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食250小時 蘇治芬起訴無保釋放

 / 雲林縣

  被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求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雲林縣長蘇治芬,在十四日晚間十點鐘,雲林地方法院召開移審庭訊,最後法官裁定蘇治芬無保釋放,但必須限制住居和限制出境,蘇治芬離開法院時,也發表了簡短的談話。

  蘇治芬絕食超過兩百五十小時,身體非常的虛弱,他在家人的攙扶下,神情疲憊地走出合議庭,現場支持者歡呼聲不斷,不過蘇治芬臉上沒有開心的表情,委任律師顧立雄說,對這個結果很滿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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