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以權牟利 檢求最嚴厲制裁

 / 台北市

  特偵組要求法官對扁家人求處最嚴厲的制裁和重刑並不是沒道理。因為特偵組在四大弊案中發現陳水扁利用權勢侵占國家財物,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刮財物,金額高達七、八千萬元。而最關鍵的就是,辜仲諒在龍潭購地弊案的證詞,也成為壓垮扁珍夫婦的最後一根稻草。

  特偵組寫下厚達281頁的起訴書,對於陳水扁執政八年利用權勢所犯的滔天罪行,雖然沒有用罄竹難書來形容,但要求法官對扁珍夫妻最嚴厲制裁與求處重刑。

  雖然沒有具體求刑,但最嚴厲制裁是否等同無期徒刑,陳雲南點頭不否認,而檢察官對扁珍下重手還在四大弊案中罪不可涉國務機要費部分,特偵組認為國家錢卻變成扁珍私人生活開銷。

  在機密部分,年終沒有用完就叫陳鎮慧把剩餘的款項搬到官邸,而非機密部分,除了假發票核銷外,還製作不實犒賞清冊,且密封公文,上面註明非經馬永成允許不得影印調閱,這樣A了一億多萬元。

  龍潭購地弊案,辜成允坦承花了4億佣金給高層,特偵組查出,扁利用權勢要求行政、國科會,先租後買。再由吳淑珍收錢,一共拿了辜家3億,1億給蔡銘哲與李界木。檢方之所以會查出,還在於關鍵證人辜仲諒的證詞。辜仲諒曾對檢方說,扁珍夫婦兩人非常有默契的分工,總統不直接講要多少錢,所以我就直接去問夫人,夫人跟我講大概要多少錢,我就會去跟總統回報,因此91到94年先後七次總共交付3億4千萬現金,因此辜仲諒的證詞成了壓垮扁珍最後一根草。

  至於南港展覽館弊案,是由吳淑珍要求余政憲洩漏評審名單給力拓建設董座郭銓慶,吳淑珍共收取九千多萬至於海外洗錢,扁供稱不知情,但檢方查出,吳淑珍理財,身為先生的怎會不知,且利用親人、親戚與親信當人頭,帳戶繞著地球跑。總計四大案,扁家四人,檢方要求法官從重量刑,其餘人犯因為配合度高要求減刑。只是世紀大審隨著陳水扁無保釋放,恐怕真正的官司攻防大戰才要開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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