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淑嬿 張良信 / 台北市
施明德在2006年國慶日發動紅衫軍天下圍攻,因為沒有經過申請,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遭到起訴。下午一審宣判,施明德獲判無罪。
下午三點半,從昔日的紅衫軍總部一起出發;前紅衫軍總指施明德,在同志的陪伴下,五個人穿上紅衣,準備前往凱達格蘭大道。不滿警方關切,差點發生口角衝突;最後雙方各退一步,來到白色恐怖受難紀念碑,等待判決結果。靜坐的分分秒秒,施明德低著頭,緊緊握住自己的雙手。下午四點,通知的電話終於響起,一審獲判無罪。
這一回遭到起訴,是因為在2006年10月10號,施明德率領紅衫軍,發起「天下圍攻」,數十人走上街頭;但是當時並沒有取得路權,因此包括施明德在內帶頭的十六人,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法辦。不過法院認為檢方的起訴,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法官指出,當天群眾在警方舉牌警告後,已經接受勸離;但因為集會人數眾多,疏散時間本來就會拉長,並非故意觸法。這讓已經做好入獄準備的施明德,露出笑容。不過他更希望集會遊行法能夠儘速修法,讓每個人都有走上街頭發聲的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