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追加兩罪名:收賄.圖利

 / 台北市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第二波案情偵結,陳水扁和吳淑珍因為收了辜仲諒二點九億元,分別追加起訴收賄和圖利兩項罪名。

  陳水扁被收押的一百二十七天,特偵組再度針對扁家弊案做出第二波案情的偵結起訴。這次檢方鎖定目標就在陳水扁與吳淑珍兩夫婦,在任期內所收受的企業匯款與政治獻金,到底有沒有涉及不法。檢方查出陳水扁在總統任內藉由選舉、國家外交事務等理由要求的前中信金控董事長辜仲諒支付款項,總共二點九億元的政治獻金,全部都是不法利益,依貪污圖利提起公訴。另外前台北101董座陳敏薰,也曾經交付給陳水扁一千萬元的賄款,用來爭取開發金董座,檢方認為開發金屬於機構,不是屬於陳水扁的職權,因此陳敏薰以不違背職務行賄簽結,不起訴處分。

  特偵組二度起訴並沒有具體求刑,不過貪污與圖利都是至少五年以上的重罪,陳水扁爭取交保的希望可以說是越來越渺茫了。(記者黃翊真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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