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疏忽之過 小港機場上訴

林容安 榮昊北 報導  / 高雄市

  三年前的除夕夜,高雄小港機場發生一起慘痛的意外!一名三歲大的小男童,趁著父母不注意,打開航廈的緊急逃生窗,從五層樓的高度摔落地面,造成右臉的神經,視力,聽力都嚴重受損,家長向小港機場求償,經過三年,終於獲得法院判決四百萬元的賠償,不過機場卻認為父母疏於照顧,要上訴到底。

  現在要打開小港機場的緊急逃生窗,沒那麼簡單!得先費力的搬開寫滿警告標語的壓克力板,解開兩道扣環,然後才能扳開扳手,但如果當時就有這些防護措施,三歲大的小倧潁,就不會隨隨便便就打開窗戶,消失在螢幕上,這樣的畫面即使過了三年再看,還是令人難過。

  但更令小港機場航站心痛的是,收到這張要賠償四百多萬的二審判決書。從五層樓高摔下的小倧潁,右臉神經,聽力,還有視力嚴重受損,父母不願出面再重提傷心事,但小港機場堅持要繼續上訴到底,因為看緊小孩,不只是機場,父母更有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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