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肇元 王建強 報導 / 台北市
壹週刊在前年曾經大篇幅報導,藝人蕭淑慎接受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四千萬的豪宅,而被蕭淑慎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認為壹週刊沒有善盡查證的責任,因此敗訴。總編輯裴偉被判處五十五天的拘役,易科罰金近五萬元。雖然不是第一次敗訴,不過,卻是壹週刊創刊以來,因為報導涉及誹謗,負責人吃上刑事敗訴的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張肇元 王建強 報導 / 台北市
壹週刊在前年曾經大篇幅報導,藝人蕭淑慎接受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四千萬的豪宅,而被蕭淑慎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認為壹週刊沒有善盡查證的責任,因此敗訴。總編輯裴偉被判處五十五天的拘役,易科罰金近五萬元。雖然不是第一次敗訴,不過,卻是壹週刊創刊以來,因為報導涉及誹謗,負責人吃上刑事敗訴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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