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癱瘓夫訴離婚 法院判准

引述蘋果日報今天頭版頭條的報導,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一項離婚判決震驚法界。彰化一對蔡姓夫妻結婚22年,妻子中風癱瘓,丈夫竟然以三年來不堪照顧為由,訴請離婚,離譜的是,法官引用民法規定「夫妻一方患有不惡疾」可訴求離婚,判准離婚,將結婚誓詞中【即使他遭遇不幸、罹患重病,你仍願意與他一起,至死不渝,不離不棄】的問話,然後新婚夫妻雙方會說,【是的,我願意】,狠狠無情的戳破。彰化地方法院的這項判決,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無異於提早宣判這名婦人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