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踏車要小心!高雄縣一名少年,在學校操場與同學騎腳踏車競速,撞倒正在走路運動的老婦人,導致老婦人顱內出血昏迷送醫,出院後走路平衡失調,需人照料,婦人向徐姓少年及其父母求償,高雄高分院理判決徐家須賠償一百六十二萬。
沒想到兒子騎腳踏車撞到人,法院會判賠上百萬,徐太太很無奈但是他說會尊重司法判決。事情是發生在四年前徐姓少年就讀國三,他在學校操場和同學騎腳踏車比快,卻不小心撞倒也在操場走路運動的六十六歲老婦人,導致婦人顱內出血,腦神經受損,走路平衡失調,一審法官判徐姓少年賠二十四萬,二審法官認為車禍造成老婦人終身影響,改判徐姓少年賠一百六十二萬。
徐家人唯一欣慰的是,兒子說爸媽幫他一肩扛下,他會好好讀書,有所成就來回報父母,一家人也只能努力賺錢來還錢。(潘潔瑩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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