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
一名男子不滿有人把車停在他家門口,竟然在後車廂上刮字洩憤,被檢察官以毀損罪起訴,最高可判兩年。
很多人有這種經驗,車子停在路邊,幾個小時不見,車身就留下人為破壞的痕跡,
最常見的是一道長長刮痕,重新烤漆費用不低,實在讓人很生氣,刮人車者很可惡卻很少被抓住,不過台中最近有人因為刮花別人轎車被起訴。
自家門口被停車,屋主看了不滿,居然在人家車上刮上字宣洩情緒。雖然屋主太太為丈夫叫屈,認為被冤枉,但因為屋主家門口剛好有兩支監視器,卻不肯提供給警方查證,檢察官認為他心虛,加上還有目擊者,屋主被以毀損罪起訴。最高可判兩年刑期,刮花了別人車子真的不是一件小事,只要被目擊或是抓到證據,肯定讓你吃上毀損罪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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