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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身為法官居然不是伸張正義,還知法犯法。他是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賣案,檢調查出,他從97年開始,接受賄絡,向告訴人施壓,促成雙方合解,或被告無罪,胡景彬6年來,還透過婚外情女友居間和白手套聯繫,不法金額高達3億,檢調將被告等6個人起訴,而針對胡景彬,更是求處無期徒刑。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今年63歲,68年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結業,34年的法官生涯,卻因為貪字全毀了。一疊疊現金高達3千多萬,全是在胡影彬住處搜出來的,還有這些名貴的烈酒數十箱,也全是他賣案換來的收賄證物。
檢調接獲情資5、6年,遲遲找不到明確證據抓人,終於在今年十月收網,把胡景彬及其他五名共犯全部收押。胡景彬的收賄共犯結構,由情婦小三負責聯繫二名白手套,透過他們找到給錢的行賄人,短短六年竟然貪了3億元,胡景彬把這些現金土地和房產,全放在大老婆、二老婆和小老婆三人名下,企圖躲避查緝。
胡景彬相當狡猾,偵訊過程始終否認貪污收賄,但月薪十多萬,怎麼能有3億的資產,來源卻無法交待。胡景彬主掌民事庭,收賄後就向告訴人施壓,要求和被告合解,因此判被告無罪,他身為法官,不伸張正義,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檢方將他及共犯起訴,並求處最重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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