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元旦新制!同性配偶也可申請生育獎勵金

新北元旦新制!同性配偶也可申請生育獎勵金 | 華視新聞
嬰兒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社  / 新北市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30日電)新北市府今天公布多項元旦新制,自明年1月起,從台北、桃園和基隆遷戶籍到新北,視為連續設籍,滿10個月即可請領一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同性配偶收養新生兒,同樣有獎勵金。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北市自明年1月1日起陸續推出多項新措施。

市府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自明年1月起,從台北、桃園和基隆遷戶籍至新北,視為連續設籍,滿10個月即可請領一胎新台幣2萬元生育獎勵金。例如先前住台北6個月、遷入新北4個月等。

此外,民政局也將補助要點的「婦女」刪除,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所生子女,亦可申請生育獎勵金,明文保障同性婚姻權利,但仍必須是「新生兒」。

在精進服務部分,自3月起,交通違規逕行舉發便民服務網增設「影像查詢」功能;自6月起,新北校園通APP新增「教育在地通」功能,可即時查詢周遭合法教育機構,解決安排求學、安親與補習之需求;「建照預審」、「國中學術性向資優鑑定」、「速件櫃檯」及「都市更新」等案件將實施線上申辦。

另為完善無菸環境建置及維護,自明年1月起針對依菸害防制法公告之禁菸場所,擴大為禁止吸用、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場所,於前述場所吸用、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者,將依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錫璋)110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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