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抵減源增農業機具 上路半年尚未執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環保署年初修正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原則,新增從農業部門可獲得抵換量來源,包含汰換老舊農機為電動農機等;然而時隔近半年,由於相關措施缺乏把關機制,因此遲未正式執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年初修正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新增從農業部門及運輸部門取得溫室氣體抵換量來源。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當初認為這個機制對於農業減碳上是有幫助,因此納入認可,然而至今仍尚未正式開始。

黃偉鳴解釋,如燃油車汰換成電動車已設有完整機制,每輛車都可以勾稽、追蹤來源、去向;然而目前農委會尚未完成農業機具的相關把關機制。

黃偉鳴表示,環保署贊成汰換農機具協助減碳的想法,與汰換舊燃油車換電動車的概念相似,但後續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誰可以申請、如何追蹤等,都必須要等農委會建構好後才能執行。

根據條文,新增抵換來源項目包括農業部門燃煤或燃油設備改用生物質為燃料、汰換漁船舊集魚燈設備為發光二極體(LED)集魚燈設備、汰換老舊農機為電動農機、汰換既有增氧設備為高效率省電增氧設備等。(編輯:李亨山)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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