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原民會今天公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納入長年推動族語工作的教會,若以族語辦理研習,最高可請領新台幣30萬元補助;另外也調增6項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額度50%。
原住民族委員會發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期盼促進政府機關、民間團體與個人能攜手推展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研究、傳習、推廣等工作。
原民會指出,這項辦法補助對象除個人、團體及機關學校,另加入長年推動族語工作的教會。
補助項目包含族語研習或傳習、族語推廣或友善環境營造、族語研討會或學術活動、族語研究或出版及國際原住民族語言交流活動等,每項最高補助30萬元。
另外,這項辦法授權原民會6個補助要點,使用族語辦理活動得再調增原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額度50%。
上述6要點包含「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補助作業要點」、「推展原住民族社區衛生保健服務作業補助要點」、「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補助要點」、「促進原住民族國際交流補捐助實施要點」及「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
原民會強調,相關補助項目不得重覆申請。(編輯:管中維)11206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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