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3日電)消保處今天公布市售玩具筆查核結果,抽查17件品項中,僅1件完全符合規定;有2件在品質及標示全都違規,這2件中有一件是由中國製造、售價高達新台幣990元,代表「貴不一定安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進行「市售玩具筆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並於今天公布結果,抽查市售17件玩具筆,其中品質檢測有2件不符規定,標示查核有16件不符規定,均已依法查處。
品質檢測2件違規樣態分別為電池盒無電流、電池形狀及電壓等圖示,且電池盒不使用工具即可開啟;另一項則是玩具磁鐵物件過小、且磁性過高。
消保官王德明進一步說明,17件玩具筆中有2件完全不符合規定、只有1件是完全符合規定。2件全不符規定的品項中有1件是中國製造,售價高達990元,品質仍不合格,因此「貴不代表安全」;另外1件則僅售94元,卻沒有標示產地,消費者應該要有高度的警覺性。
王德明表示,過去曾發生小朋友誤食小玩具零件的案例,因此如玩具磁鐵物件過小、且磁性過高的情況,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組長鄭慶弘表示,品質不符規定者至少裁處1萬元罰鍰;另外有1件因未貼商品檢驗標示且規避檢驗,因此裁罰最多、5萬7000多元。
鄭慶弘告訴中央社記者,今年標檢局有再次抽查30件玩具筆,不合格率已大幅下降,僅1件中國大陸製造的品項品質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塑化劑超標,也已裁處;標檢局每年都會有定期檢驗,保護消費者消費品質。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玩具筆時,除應注意有無商品檢驗標識外,也應注意是否有標示原產地、使用注意事項,及製造商或進口商等基本資料的繁體中文標示,並按相關注意事項或警語正確使用商品,尤其要避免選購零件容易鬆脫、恐有誤食之虞的玩具筆。(編輯:陳政偉)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