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憲法法庭今年8月9月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的規定違憲,相關規定最遲1年後失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呼籲教育部及早規劃,明年2月或8月前公布實施。
曾任2年代理教師的張姓男子錄取新北市代理教師,但過去年資不被採計敘薪,張男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年8月9日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判決同時指出,違憲相關函釋及規定部分,應自判決宣示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在合格代理教師與專任教師之間出現「同工不同酬」差別待遇現象,教育部應及早規劃解決。
全教產提到,目前台北市、新竹縣、桃園市的代理教師敘薪已採計職前年資,資深者年薪約可增加數十萬元,可能導致資深代理教師棄低取高,朝這些縣市擠,不同縣市恐將展開搶人大作戰;由於採計職前年資會增加財政負擔,無法提早實施的縣市,恐將於搶人作戰中落敗。
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創造完善教育環境,全教產認為,新學年於明年8月1日開始,但不應到明年8月9日才實施新的代理教師敘薪規定,呼籲教育部於明年8月1日前、甚至明年2月1日前公布實施相關規定,讓長期代理教師能得到提敘權益的保障。
另外,全教產表示,正式教師有考核獎金,暑假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也有考核獎金,本土代理教師卻沒有,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應同工同酬,應給予代理教師考核及考核獎金,如免費健檢及相同請假天數等也應到位,以平等勞動條件吸引留住優秀師資。(編輯:陳政偉)113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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