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3日電)外媒報導,丹麥航商馬士基(Maersk)近期針對長榮海運旗下長賜輪(EVER GIVEN)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一事提告並求償。對此,長榮表示,長賜輪為長榮依論時傭船合約所租賃的船舶,該艘租船擱淺案所衍生的相關責任,應由船東承擔。
長榮海運貨櫃輪長賜輪2021年3月間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將近一週,影響全球航運運輸,當時長賜輪船東日本正榮汽船提出「共同海損」,長賜輪上的貨物主也接獲相關文件,被要求共同承擔賠償。
「共同海損」由海商法規範,指的是在船舶航程期間,當發生共同危險、為求全體財產的安全而進行的故意及合理處分,導致直接造成的犧牲及發生的費用時,必須依比例由各利害關係人共同分擔。(編輯:趙蔚蘭)1120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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