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31日開庭 林姿妙邀鄉親旁聽證明清白

涉貪案31日開庭  林姿妙邀鄉親旁聽證明清白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中央社  / 宜蘭縣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4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起訴,案卷送交宜蘭地方法院後,排定於31日上午9時召開準備程序庭,林姿妙說,邀請鄉親一起到宜蘭地院旁聽,讓她把真相還原,證明清白。

宜蘭地檢署偵辦林姿妙涉貪案,8月23日共起訴包含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等在內共15名被告,其中10名為公務員,案卷9月1日送交宜蘭地院,當天即辦理電腦抽籤分案,由宜蘭地院院長莊深淵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分別為陳錦雯及程明慧,莊深淵曾發表聲明表示,會謹守程序正義、保障當事人權利,依法進行訴訟程序及裁判。

宜蘭地院已排定31日上午9時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林姿妙等被告出庭,先釐清相關爭點後,以利後續審判程序進行。

林姿妙透過新聞稿表示,邀請鄉親一起到宜蘭地院旁聽,讓她把真相還原,證明清白,到時候民進黨再也不能將起訴書當文宣品,把地檢署做競選總部,一路藉偵查不公開讓綠媒恣意抹黑,公平公開獨立的審判,大家一起來,並籲請鄉親11月26日走進投開票所,投下神聖的一票,力挺她連任。

宜蘭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林姿妙為繼續使用98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圖利陳姓和劉姓被告,維持免繳土地增值稅,因此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且放任女兒林羿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恣意妄為,紊亂縣府行政體制。

此外,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鎮長及宜蘭縣縣長期間,自承僅有每月約新台幣15萬元薪資及3萬元租金收入,卻有逾7000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此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假象,且犯後否認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方沛清)11110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