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香港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0日電)香港一名網媒記者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罪成,今天被裁判法院判處入獄3個月,這是國歌法於前年中實施後首宗案例。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被告是42歲男子梁恩寧;去年7月,九龍觀塘「apm」商場透過電視直播香港劍擊手張家朗在東京奧運領取金牌的情況,當電視畫面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被告高舉一面港英旗幟,觸發商場內其他人對國歌發出噓聲,並大叫「we are Hong Kong」。
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期間逮捕了被告,在他身上搜出一張網媒記者證,其後依侮辱國歌罪提訴。
據報導,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市民正在歡呼及迎接香港的光榮一刻,被告卻高舉港英殖民時代的旗幟,引起在場其他人喝倒彩,有必要判處即時監禁。(編輯:張淑伶)1111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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