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嘉義縣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7日電)嘉義地檢署昨天分別查獲3起現金賄選案件,3名涉案樁腳以新台幣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昨天分別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朴子分局、水上分局、嘉義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第二分局、刑事局偵九隊及調查局嘉義縣市調查站,偵辦嘉義縣市3起現金賄選案件。
檢方表示,朴子市某市民代表暨某里長候選人的樁腳侯姓女子,涉嫌以市民代表每票1000元、里長每票3000元向選民買票,經執行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侯女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昨天晚間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訊問後,認為無羈押必要性,裁定10萬元交保。另到案選民6人均請回。
檢方指出,嘉義縣水上鄉某鄉代候選人的樁腳陳姓男子,涉嫌透過鄰里關係,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經執行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陳男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性,諭令3萬元交保,到案選民10人均請回。
另外,嘉義市西區某議員候選人的樁腳呂姓女子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買票,經執行搜索、拘提及訊問後,認為樁腳呂女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性,諭令5萬元交保,到案選民5人均請回。(編輯:方沛清)1111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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