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申請參加農保者,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同時將農保月投保金額調升至新台幣2萬400元,讓農保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跟著提高。
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院長蘇貞昌會中指出,草案將月投保額提高,保費增加部分將由行政院吸收,另外,地方政府第一年的相對支出,也會由中央來吸收。
蘇貞昌說,農為國本,無論軍糧、民食都來自農民流汗耕耘,三餐都是靠農民的辛苦奉獻,在經濟飛躍的年代,還有人願意守著土地,而且面對不可測的極端氣候,損害自負,令人敬佩,也因此政府照顧農民、漁民、生產者是最最重要的責任,也是最起碼的尊重。
農委會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農保條例自民國78年公布施行以來,月投保金額即為1萬200元,至今未有調整,但考量歷年來,勞工每月基本工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有相當成長幅度,目前的月投保金額,已偏離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萬5250元甚多,因此修法,調升農保月投金額為2萬400元。
農委會指出,此次調整,將使農保生育給付由2萬400元提高為4萬800元;喪葬津貼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減輕家屬支付喪葬費用的經濟負擔。
另外,農民職災保險併同調升月投保金額為2萬400元,傷病給付加倍增給,喪葬津貼也連動調整。
草案將農保月投保金額定為2萬400元,保險費率定為2.55%,並規範未來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的調整機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參考農保收支情形、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政府財政狀況等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草案也規範,草案施行日起申請參加農保者,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農委會指出,農民職災保險自107年11月1日施行,試辦初期採用自願加保方式,但各職域性社會保險皆為強制納保,因此草案規範,未來參加農保者,因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應予強制納保。(編輯:郭無患)1111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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