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3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4年,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40萬元。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提高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意願,以改善空氣品質,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根據行政院提供給立法院的書面資料,截至今年7月底止,累計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大型車貨物稅3萬6973輛,有助於節能減碳及降低空氣污染。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至今年底屆期,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估計,至今年12月底,還有約7萬8000輛一期至三期的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
為持續鼓勵汰舊換新,行政院於今年12月1日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措施4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函請立法院審議。
另外,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張育美等18人也有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內容與行政院版本大致相同,支持延長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減稅措施至2026年底,以持續相關減碳進程推動,減少污染排放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年12月19日併案審查,無異議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提報立法院會,立法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立法院於今天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明定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每輛新車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適用期間至2026年12月31日。
關於預期效益,財政部評估,可提升車主汰舊換新意願,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國內空氣品質,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成能源運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三贏的政策目標。(編輯:張均懋)111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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