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擬通過打詐3法 網路投資廣告將採實名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近日有詐騙集團假借名人名義,透過臉書等社群平台投放釣魚廣告,進行投資詐欺。政院官員晚間表示,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打詐三法,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網路投資廣告將採實名制,藉以杜絕類似詐騙。

政院官員晚間表示,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打詐3法,包含「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6條修正草案,以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正草案,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第48條、第56條修正草案。

官員說,近日網路假名人名義的投資詐騙猖獗,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正草案關鍵就是處理投資廣告實名制,未來網際網路媒體刊登投資事業廣告,應該要載明或是敘明刊播者的相關資訊,避免類似詐欺再生。

另外,官員表示,現行冒用政府單位、電子通訊媒體等無正當理由蒐集帳戶,若尚未有犯罪所得匯入帳戶,目前無法可罰,但修法後,縱使尚未有犯罪所得匯入以上述手法蒐集的帳戶,也將觸法。

華航、iRent、微風百貨日前陸續發生會員個資外洩事件,行政院日前已宣示修法。官員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第48條、第56條修正草案預計針對非公務機關違反維護義務導致個資洩漏事件加重裁罰,同時也將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完備個資保護。(編輯:林興盟)112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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