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勾結尋車業者洩個資 士檢起訴2員警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林姓男子任職北市南港警分局交通隊期間,涉製造假車禍詐保未遂,又違法替尋車業者查詢車主資料,賺取新台幣54萬元獎金。士檢日前偵結,依圖利、加重詐欺未遂等罪嫌起訴林男。

此外,新北市邱姓員警經林姓員警介紹認識尋車業者,也涉嫌受業者之託以警用電腦系統查詢車主住址、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檢察官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個資法將他起訴。

吳姓、楊姓、黃姓、蕭姓業者則因與林姓員警共謀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被檢察官依加重詐欺未遂罪嫌起訴;林姓員警的吳姓前女友因涉嫌與林男共同利用警察職務機會查詢個資並賺取尋車獎金,遭檢察官依圖利、個資法等罪起訴。

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吳姓汽車協尋服務業者等人專為貸款銀行找尋積欠貸款的債務人車輛,再通知拖吊業者取車拍賣抵償債務,與任職南港交通隊的林姓員警為朋友關係。

109年間,吳姓男子等人共謀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將吳男的賓士車停在南港區路邊停車格,由楊男開三菱汽車擦撞,林姓員警隨即到場處理,製作不實調查報告表。楊男向保險公司申請60萬元理賠,但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拒絕理賠,並報警處理。

警方追查詐保案意外發現,林姓、邱姓員警自民國107至109年間,各自多次受楊姓或吳姓尋車業者請託,利用警用電腦系統輸入欠款車輛車牌號碼,違法蒐集車主身分證字號、住居所等個人資料,並以LINE回傳。

此外,林男甚至自行與其他尋車業者接洽取得欠款車的車牌號碼,利用警察的職務機會查詢車主個資,並傳送給當時的吳姓女友共同尋車,2人因此獲取不法尋車獎金54萬餘元,用以支付購車貸款、房屋租金。(編輯:方沛清)111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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