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糾紛起爭執 貨車司機刺死同事遭判13年

中央社  / 彰化縣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6日電)擔任貨車司機的林男和李男因棧板問題起爭執,2人相約談判發生衝突,林男拿出預藏的麵包刀刺傷李男下腹部,導致李男失血過多死亡,彰化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林男有期徒刑13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今年3月,擔任貨車司機的林男和李男因貨運棧板問題起爭執,2人利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相約在貨運公司談判,林男赴約前先到大賣場購買麵包刀,再開車前往公司。

林男一進入公司就和李男理論,2人一言不合發生推擠,林男拿出預藏麵包刀朝李男揮砍,李男雖出手阻擋,但下腹部仍被刺傷;多名公司員工見狀上前制止,將林男架住才奪下麵包刀,被刺傷的李男全身是血躺在地上,送醫急救仍因失血過多不治。

林男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時,林男辯稱買麵包刀只是要自保,沒有想要殺人。

不過地院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及依據證人供詞,發現被告與被害人平時沒接觸,先前也沒有糾紛、嫌隙,只因工作業務發生口角,林男竟持麵包刀前往理論,爭執中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林男因盛怒升高為殺人犯意,持麵包刀刺入被害人下腹部,造成大量出血死亡,整個過程約43秒。

法官考量被告否認有殺人犯意,未反思內省,也未獲得家屬諒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刑法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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