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殺害前妻遭二審判15年半 男子:很後悔

持刀殺害前妻遭二審判15年半 男子:很後悔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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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64歲陳姓男子被控持刀殺害前妻,透過律師向警方表達自首,卻一度不願開門面對。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5年6月,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他坐著輪椅聆判後表示,很後悔,盼不要再延押。

二審合議庭審酌陳男羈押庭即將到期,於宣判後召開延押庭,陳男庭上表示,他對自己殺人的犯罪事實不爭執,希望不要再延押,至今已被羈押2年多了,家都已荒廢,請求讓他可以回家;目前身體很差,如果沒有扶著牆壁,無法走路。陳男於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到後悔,進而表示「很後悔」。

新北巿三峽警分局民國110年9月10日獲報,1名律師報案指稱,他的委託人陳男聲稱,在鶯歌的住處殺害前妻;警方立即派人赴現場察看,但陳男不願開門,經警方持續溝通後才開門,在客廳地面的棉被下有1名女性已明顯死亡。

陳男向警方供稱,死者為自己的前妻林女,因財務糾紛,他持水果刀殺害女方。

案經檢方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陳男15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駁回上訴,仍判15年6月,還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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