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今天開庭前指廉政官偵查不當詢問取供。廉政署回應,詢問過程落實錄音、錄影規定,對於林姿妙等人辯解,將於法院審判過程配合檢方公訴舉證即可釐清。
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去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後,全案今天上午由宜蘭地方法院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傳喚林姿妙等被告出庭。
林姿妙上午抵達宜蘭地院門口時,面對媒體訪問說,在檢廉調查程中,她遭不當取供,明明她的電話被監聽這麼久,還編故事汙衊她。
廉政署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廉政官詢問過程,均告知當事人保持緘默的訴訟防禦權,並給予當事人適當休息,在確認當事人身體狀況可以接受詢問的情況下進行詢問。
新聞稿指出,本案詢問過程也全程落實刑事訴訟法錄音、錄影規定,當事人受詢問過程中也有委任律師陪同,並視當事人要求,給予獨立律見空間,經當事人與辯護人審視筆錄真實無誤後,才簽名捺印在案,全程恪遵正當法律程序。
廉政署指出,本案已進入審判階段,基於尊重司法,對於本案相關當事人辯解,廉政署將於審判過程中,配合檢察官公訴舉證所需事項,一一釐清相關事實。
此外,廉政署籲請訴訟當事人或外界勿做無謂的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徒增社會紛擾,影響公平審判。(編輯:李錫璋)11203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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