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建案工人被刺命案 法官認無殺人犯意判8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8日電)高雄鼓山建案工地陳姓工人為替藍姓工頭出氣,刺黃姓工人2刀致死,遭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考量陳男並非瞄準心臟,主觀無殺人犯意,據此改依傷害致死罪判8年,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雖坦承持刀行兇,但辯稱是因黃男推了與自己交情很好的藍姓工頭,才想教訓對方一下,但對方剛好轉身面對自己,刀子才會刺到胸部。

法官經傳喚現場證人,發現陳男第一刀刺向黃男右前臂,第二刀朝上半身刺過去時,因對方剛好轉動身體胸口面向被告,導致心臟造成嚴重傷害致死。考量陳男刺完後即停止攻擊退開,主觀上無殺人犯意,據此採信被告說詞,改以傷害致死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鼓山區明誠四路一處建案工地23樓去年7月16日中午發生命案,28歲陳姓工人見48歲黃姓工人與藍姓工頭起口角,為替對方出氣持摺疊刀朝黃男先刺1刀,對方出手阻擋後再朝上半身胸口刺1刀,隨即騎車逃離現場。傷者送醫後因傷口深度達9.5公分,導致大量血胸氣胸宣告不治。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獲報組成專案小組,發現陳男犯後騎乘共享機車到鹽埕區歸還,再換裝轉搭計程車離去。經追查當晚6時多在鳳山區一間網咖查緝到案,起獲作案用折疊刀。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起訴。(編輯:孫承武)11204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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