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台中市江姓女子與張姓男友研究所畢業後到美國留學,期間江女不滿父親未再資助,兩人民國110年底殺害江父後棄屍,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兩人無期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上午宣判,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江女無期徒刑,依殺人罪、棄屍罪判張男無期徒刑,兩人均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起訴時指出,江女與張男從中部某大學研究所畢業,民國103年一同至美國留學,江女請求江父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江父應允。江父在105年間未再持續提供資助,造成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生活及就學發生困難,因此心生怨恨。
兩人在109年11月間返國後,數次找江父、江母理論,屢遭拒於門外並報警處理,因此對江父感到憤怒,開始謀議行凶。
江女與張男在110年12月26日晚間11時多騎乘機車前往大里區某國小,欲找在校內擔任保全的江父理論,江父當面指責兩人入侵校園,隨後江女抓住江父手臂,張男持攜帶的鐵鎚重擊江父頭部導致倒地,並持續攻擊頭部多次。
兩人行凶後,曾回到江父住處查看,又返回國小清理血跡,接著將江父的遺體用機車載運至台中市太平區山區一處山溝丟棄。江女的妹妹見江父未返家而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江父遺體,循線將江女、張男逮捕。(編輯:唐聲揚)11204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