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浮估拆屋補助費 嘉縣鹿草前鄉長不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8日電)嘉義縣前鹿草鄉長楊秀玉、公所建設課長等5人去年遭檢舉,鴨母寮排水工程地上房屋拆除補助涉圖利罪嫌,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楊秀玉等5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表示,估價師事務所負責人及估價助理,在民國109年8、9月查估時,原將某受補償戶建物記載「平房」、「磚木屋(閣樓)」,隔年1月受補償戶拒絕搬遷,民眾陳情,楊秀玉指示公所人員要求估價師虛增補償價格,將「平房」改為「二層樓房」,讓受補償戶溢領。

嘉義縣調查站以楊秀玉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和圖利罪嫌,2名估價人員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背信罪嫌,將楊秀玉等5人移送法辦

楊秀玉供稱,不知查估核定過程,但建物需拆遷,工程才能進行,有要求建設課在合法情況下給予最高補償,而不是從優。課長、業務承辦人員和估價人員等人皆說沒有圖利意圖。

檢方另詢問受補償戶的兒子和鄰居,釐清受補償戶的建物到底是平房還是二層樓房。

檢方認為,移送機關依國產署契約書及土地勘清查表均記載「平房」,認為2戶均屬1樓平房,就認為被告將建物認定為「二樓建築」,虛增補償金,尚屬速斷。

檢方根據會勘照片,地上物2樓有隔間、對外窗、出入門,確實有2樓構造,楊秀玉等人所辯可採信,因此難認有故意違背法令圖利他人意圖,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郭諭儒)11204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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