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玉柱因台開案入監 高院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因台開案遭判刑入獄,2人去年申請赴明德外役監服刑獲准,趙建銘於今年4月獲假釋。高院今天表示,裁准趙玉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可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趙玉柱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先後經判刑及執行,經法務部矯正署於今年5月3日核准假釋;檢察官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合議庭認為於法有據,因此裁定趙玉柱付保護管束。可抗告。

法務部矯正署表示,在收到地檢署的執行保護管束命令後,即讓趙玉柱假釋出獄;依規定,趙玉柱獲釋後,必須在24小時內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趙玉柱被控於民國94年間,與兒子趙建銘等人利用台開內線消息搶先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案經多年審理,高院更五審判刑趙建銘3年8月、趙玉柱4年,最高法院110年10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趙建銘、趙玉柱同年10月間先後報到入監。

檢方偵辦台開內線交易案期間,查出趙玉柱侵占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公款炒股;最高法院104年間依公益侵占罪判刑1年2月;趙玉柱110年10月入監,之後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聲請減刑,高院裁定減刑為7月確定。

檢察官就趙玉柱內線交易罪、公益侵占罪2案定讞部分,依數罪併罰規定聲請定執行刑;高院去年裁定2案應執行4年3月。

趙玉柱、趙建銘入監後,於去年1月前後向監獄申請外役監遴選,均獲決議通過並分發明德外役監;趙建銘於今年4月19日獲矯正署核准假釋,檢察官向高院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合議庭裁定付保護管束。(編輯:張銘坤)11205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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